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铁岭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 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2020年7月13日前登录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寄到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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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
《铁岭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19日
铁岭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
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稳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举措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4号)文件精神,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就业影响,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结合我市就业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举措: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一)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认真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持续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进一步落实援企稳岗扩岗计划,推进三年技能提升行动,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发放力度,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更加稳定和有利的环境空间。〔责任部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发挥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主力军作用,围绕全市2020年500万元以上316个的续建、新建项目开发更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民营企业是高校毕业就业的主战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就业。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2020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其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的最长6个月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国有企业今明两年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不得随意毁约,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拓宽以工代训范围。对在我市的各类企业新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照省厅文件政策要求,对新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按月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1480元/月(2019年铁岭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农村户籍和符合困难条件(属于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残疾,烈士子女,下同)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可上浮20%,即1776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与省内外30所高校签订“校地联盟”,与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合作,共同开展毕业生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间断服务,加强域内企业与域内高校毕业生对接力度,组织更多企业到域内4所高校开展校园招聘,积极宣传域内企业用工信息,鼓励吸引域内高校毕业生为铁岭服务。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2020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实现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2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每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为域内高校符合困难条件的和2020届湖北籍毕业学年学生,发放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
(五)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以及民生急需的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县域基层和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中小微企业就业创业。2020年下半年拟开发基层卫生、教育、社区(街道)等基层事业单位岗位(1000)个,在编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2020届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招聘比例。继续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等计划,加大基层医疗单位招聘力度,增加2020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数量,补齐基层队伍建设短板。在承担国家、省级、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的单位中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加大政府购买面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项工作力度。
组织部分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省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高校毕业生开展对接工作,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利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微信服务群、开展培训会等方式为供求双方搭建服务平台,帮助新型经营主体及时引进、留住高校毕业生人才。市政府与省农科院签订农业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利用这一合作平台,吸引各类专家到铁岭工作,鼓励涉农创业高校毕业生加强与专家服务团队的合作交流,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升级提供技术支撑。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组织到示范基地现场观摩等方式,帮助搞笑毕业生了解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开阔眼界、增长见识,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
建立完善《关于推进人才集聚住房保障配套政策的意见》《铁岭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加快秦淮人家现有20套人才保障租赁住房装修进度和竣工验收,按照有关程序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大力发展“地摊经济”“小店经济”“夜经济”和平台经济。鼓励支持大学生投身电商网购、网红直播等新业态,加大对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支持力度,将电商运营、网红直播等新业态的职业(工种)纳入到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铁岭市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手机APP以及市、县两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支持大学生直播、网红创业的相关政策。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大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参加免费创业培训,按照创业引导培训不低于500元、创业指导培训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创业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按规定给予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民银行铁岭分行、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完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体系。加大全市“双创”示范基地、“双创”支撑平台项目和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力度,大力支持孵化载体市场化运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按需提供精准服务。加强铁岭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创业促进就业的倍增效应。对我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支持,补贴方式由定额补助调整为按其实际支出的基本运营费用的80%和公共服务费用的100%给予补助,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目前应享受的国家、省、市、县创业孵化基地最高补贴标准。同时加大优秀孵化基地建设支持力度,整合资金,抓大放小,对铁岭市影响力大、带动就业强的创业孵化基地予以重点支持。全市评定最佳孵化基地1-3家,每家给与200万元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凡享受省、市专项补贴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孵大学生创办的企业或主持的创业项目不得低于10个,并承诺为其提供至少2年的免费场地和各类创业服务。(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九)适时调整市内院校专业设置,鼓励高校毕业生升学深造。积极推进市内各大专院校、技工学校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加强校企合作,提高域内四所高校毕业生与域内企业需求的匹配度;统筹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将国家下达的增量招生计划向先进制造、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临床医学、生物制药、网络安全等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倾斜。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重点增加全省急需高技能人才招生计划。(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十)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大学毕业生征集重点,进一步加大政策措施倾斜和宣传教育动员力度,鼓励各类企业依法为入伍大学生保留工作岗位,多措并举激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今年确保毕业生征集人数达到高校学生征集总数的25%以上。(责任部门:市政府征兵办、市教育局)
(十一)公务员考录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在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务员时,县(市)区以下机关应当以招录应届毕业生为主。结合全省公务员考试,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并全部安排到乡镇工作。(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十二)实施兜底帮扶。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等符合困难条件的我省高校毕业生和湖北籍在辽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帮扶力度,符合条件的利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安置,岗位补贴标准按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的比例上浮。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十三)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在原有企业见习单位基础上,新增一批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见习单位。面向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开发(100个)院校类见习岗位,见习对象为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新增)见习期限为3个月。见习补贴包含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000元/人月,指导管理费标准为150元/人月。见习期3个月结束时由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一次性给予见习人员发放3个月的基本生活费再由财政全额补贴给见习单位。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青年见习,见习期为3-12个月,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3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1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列支。(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四)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按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确定定点培训机构和设置专业,对离校3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0届、2021届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不低于1500元/月标准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新招用2020届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各类企业可结合用工需求,向政府申请免费“订单式”培训。所需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专账资金列支或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四、组织保障
(十五)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履行稳就业、保就业主体责任,提升产业和投资带动就业能力,广泛挖掘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有效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举措,确保就业工作指标按期完成。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组织好机关事业单位合理开发就业岗位。发改委、工信局、国资委做好国企岗位开发工作。工信局、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引导民企发挥好就业主战场作用,开发更多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教育主管部门、各院、校要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的主体责任,强化“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责任,逐级分解任务,落实“四到位”要求,全力应对疫情影响,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最大程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牵头部门作用,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供给力度,密切监测就业状况,优化就业服务,做好兜底帮扶。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工作方案,整合有效资源,完善对接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全面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十六)强化指导服务。各部门各院、校要动员多方力量,采取多种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增强从校园到职场转换的能力。要开发和共享一批线上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精品课程,组织职业指导专家、创业培训导师、省劳动模范、辽宁工匠、优秀企业家开展云课堂服务,为毕业生提供求职方法、素质测评、职业规划、心理咨询等线上服导。利用“铁岭市人力资源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手机APP及时向高校毕业生推送本地政策清单和服务清单,进一步简化优化各项补贴申办程序和要件,推行多项政策“打包”办理试点,提高主动服务的能力和效率。(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邀请青年创业奖获得者、各行各业优秀青年代表,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引导活动,引导青年树立扎根基层、肯于吃苦、不懈奋斗的劳动观、就业观和成长观。将团中央“青创10万+”中国创业大讲堂推向高校,通过学习新电商、产业发展、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课程,深度服务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高校毕业生接触较多的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党和政府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关于这项工作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及其实践成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荐一批高校毕业生参加“辽宁省就业创业先进奖”“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等评选活动,大力选树和宣传一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和扎根基层的生动事迹,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和择业观念,教育引导毕业生热爱家乡,建设美丽铁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责任部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抄送:市委各部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军分区,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