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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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关于《铁岭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2020年5月29日前登陆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寄到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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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铁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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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岭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扎实做好我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切实改善我市老旧小区人居环境质量,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小区治理体系,提升老旧小区项目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顺应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运用“幸福生活和美好环境共同缔造”理念,以整治老旧小区楼本体及配套设施为重点,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影响老旧小区居民生活质量的难点顽症,进一步提高我市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年底前完成我市2019年老旧小区项目的维修改造任务,改造项目共计44个小区、92.3万平方米。针对老旧小区内存在的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管理薄弱、小区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进行整治,组织开展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和治安要求对全市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行小区封闭,有效解决小区管控存在的问题。通过改造工程基本实现老旧小区“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居住品质、完善社区治理、促进多方融合”的总体目标。同时2020年上半年完成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开工前期准备工作,计划6月全面开工。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居民主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老旧小区“怎么改”、“改什么”,要以居民意见为主要依据,坚持在街道、社区领导下,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和与小区相关联单位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民生优先。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对基础设施差、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居民反映强烈、问题多、需求急的老旧小区先行整治,重点解决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水、电、路、气及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按照基础改造、环境整治、功能提升等改造标准,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有序实施,切实做到改造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施策,有序推进,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各县(市)区要结合小区实际,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共谋机制,开展小区党组织引领下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汇聚民众智慧,反映居民需求,科学指导制定改造设计方案,推广社区工程师,体现人文特点,注重特色营造,尊重、保护、利用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小区文化、街区道路和特色景观。

  (四)坚持共治共管。将基层治理能力建设融入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以加强基层党建为统领,建立老旧小区党支部或党小组,优化重塑组织架构,深化党组织网络和社会治理网格的融合,形成上下贯通、无缝对接、全域覆盖的管理服务网格,充分发挥退休老党员和在职党员积极性,在党组织指导下逐步选出合格“当家人”。推行“社区+物业”双网格员模式,将物业服务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建立互联网治理信息群,建设线上党支部服务平台和线下党员邻里服务站,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四、重点改造内容

  (一)大力实施道路改造工程。对拟改造的老旧小区内的车行路、人行道进行全面配套修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老旧小区的交通路网建设,全面改善居民出行条件。

  (二)大力实施公共配套工程。完善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对老旧小区内的围墙、护栏、路灯、上下水管网、供热、供气、弱电、防水、雨排水管、文化休闲、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停车场(库)、绿化补植等进行维修改造,完善小区功能,根据疫情要求和治安管理要求对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小区进行全方位封闭,方便基层管控。

  (三)大力整治违建工程。对老旧小区内未经批准的乱搭乱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进行拆除,对住户种植的小菜园予以取缔,改善老旧小区面貌和市民居住环境。

  (四)大力推动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包括社区综合服务、卫生服务、养老、抚幼、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物流投递、户外充电桩等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

  (五)大力推动智慧小区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和各种科学技术手段,提高老旧小区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雪亮工程进小区”,推动小区视频监控系统等安防设施建设、联网工作,鼓励运用人脸识别、车辆智能识别等技术,完善小区出入智能管理系统等。鼓励安装电器火灾监控系统、智慧消防系统,集成物联网安防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小区安防水平。推动有条件小区结合水、电、气、暖等管线设备改造,实现远程抄表和居民在线缴费等。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分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明确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照改造范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调查走访等渠道,收集社情民意,完成现状调查,明确整治任务,研究制定整治规划。(完成时限为2020年1月-2月)

  第二阶段:全面部署,做好前期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整治任务,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启动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开展项目施工招投标、拆除违建等前期工作,达到开工条件。(完成时限为2020年3月)

  第三阶段:集中力量,扎实推进维修改造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有序开展维修改造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完成维修改造任务。(完成时限为2020年4月 -11月)

  第四阶段:量化督查,做好考核评比。对照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计划,实行日常督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将考评结果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之中。(完成时限为2020年底前)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铁岭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隋显利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总体组织、协调、推进、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兼任。其他各成员部门要强化职责,各司其职,全力配合我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为改造第一主体,负责制定改造方案,科学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二)鼓励群众参与,规划设计先行。规划设计要充分征求百姓意见,方案要做到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改造前期组织设计师进社区,推广社区工程师,开展全方位改造咨询,杜绝“面子工程”和“形象工程”,要做到“表里如一”即美化小区外部环境和配套设施,更要按照百姓所需做好楼体内部维修改造,设计方案要有前瞻性,要充分考虑预留电梯配置设计。各县(市)区可以借鉴本溪市和鞍山市维修改造经验,学习其先进理念运用到改造方案制定中。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与改造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产权单位、街道社区协调沟通的工作,协调水、电、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按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一安排,协同进行方案设计和改造实施。要分区、分楼、分户建立台账,把老旧小区中群众最关注、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改造重点,优先安排解决。要积极组织群众参与工作,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充分了解居民诉求,认真听取居民建议,确定小区改造项目内容。要将确定后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效果图制作公示板,置于改造小区明显位置,将相关单位信息、工程内容、标准和完成时限等内容向广大居民公示,接受群众实时监督。

  (三)强化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各县(市)区政府在组织项目实施时,要先行拆除未经审批擅自增建占用公共空间非法建筑物,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腾出公共空间,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游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建设用地,实现小区公共空间的合理利用。供水、供热、燃气、供电和各专营公司管网改造、线缆落地、清理等工作,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务必先于老旧小区改造施工前完成。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项目招投标工作,要用有资质和信誉好的施工企业,要求一个小区用一个施工队伍。在施工过程中,抓好工程质量控制和施工进度控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整治后的住宅区和道路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达到预期改造目标。要实行项目责任制,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责任人,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从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梳理,加大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避免因工程质量问题影响改造工程进展,消除各种隐患和危险因素,杜绝改造工程的安全事故发生。

  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尤其注重发挥社区和居民代表作用,由社区和居民代表组成改造工作监督小组,对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四)组织验收考评,加强资金管理。改造项目完成后,各县(市)区政府要及时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小组要由质检、监理、社区、居民代表共同组成。验收通过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移交归档工作。市绩效办组织对改造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各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要把专项资金用到刀刃上,各地应当对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一经发现将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条例对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

  (五)建立完善机制,规范长效管理。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建立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组成的联管体系,发挥街道的属地管理职能及社区主体作用,推进在小区、楼栋建立党支部、党小组,引导在职居民党员到小区党组织报到,选优配强小区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加强业主委员会、居民自治组织等基层组织建设,推进小区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的深度融合,业主委员会必须有党员参与,所选业主委员会必须受社区党支部或党组织领导,制定联管方案,采取居民认可的物业管理方式,依据《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物业星级服务标准(试行)》要求,跟进推行物业管理,实现小区管理规范化。

  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改造后的小区稳步推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和规范使用工作,落实各项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文明创建活动等,增强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获得感,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引导,通过组织开展群众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倾听群众声音,收集意见建议,强化居民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人民群众热情,共同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形成齐心协力、户户参与的良好氛围。

  铁岭市老旧小区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隋显利    市长

  副组长:    副市长

  成  员:李铁刚    银州区区长

  马  天    清河区区长

  陈敬满    开原市市长

  刘  军    调兵山市市长

  张洪泉    铁岭县县长

  李凤楼    西丰县县长

  杨成田    昌图县县长

  朱晓东    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高文哲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  君    市教育局局长

  兰  浩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云波    市公安局局长

  王文林    市民政局局长

  马铁军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利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吴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孙献儒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李卓见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佟  刚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张  波    市审计局局长

  董宇光    市国资委主任

  李维海    市税务局局长

  赵明晓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张小辉    市供电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老旧小区维修改造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吴炜同志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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