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铁岭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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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text

关于公布实施铁岭市本级

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现将关于公布实施铁岭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2020年5月29日前登陆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寄到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邮    箱:tltdly2012@163.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7号铁岭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科

邮政编码:112000

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8日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实施

铁岭市本级国有农用地

基准地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铁岭县(铁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地价管理,掌握市级国有农用地价格和分布,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农用地估价规程》(GB/T 28406—2012)及原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办发〔2017〕17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铁岭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本次公布的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范围为铁岭经济开发区。
  • 土地用途划分为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12类。
  • 土地级别以图斑块为准划分,具体级别范围以土地级别图为准。

 附件:1.铁岭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表

2.铁岭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衔接体系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9日

附件1

铁岭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用途             

一级

二级

耕地(水田)

元/平方米

24.15

万元/亩

1.61

耕地(水浇地)

元/平方米

26.10

22.80

万元/亩

1.74

1.52

耕地(旱地)

元/平方米

22.35

16.65

万元/亩

1.49

1.11

园地(果园)

元/平方米

13.65

万元/亩

0.91

林地(有林地、灌木林地、其他林地)

元/平方米

7.80

万元/亩

0.52

附件2

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铁岭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的制定中,其他各地类相关基准地价衔接如下表:

铁岭市本级国有农用地基准地价衔接表

一级类

二级类编码

二级类名称

基准地价衔接体系

农用地

1006

农村道路

参照周边旱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1104

坑塘水面

参照周边水浇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1107

沟渠

参照周边旱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1202

设施农用地

参照周边水浇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1203

田坎

参照周边旱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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