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已结束)

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正文 text

  铁岭市住建局现将《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年(2020—2022)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0年3月10日前登陆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铁岭市住建局。

  邮   箱:tlsjwbgs@163.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铁岭市住建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12000

  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年(2020—2022)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中心城区环境面貌和人居环境质量,按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以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市容市貌整治、居住小区环境整治、建筑施工环境整治、交通秩序整治五个专项行动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创新、依法治市,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切实解决一批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攻克一批城市管理的难点顽症,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真正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治理城市乱象、完善规章制度、落实长效责任,不断满足市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落实部门工作责任、县区主体责任,夯实街道(乡镇)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格局,产生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良好效果。

  3.依法行政,注重实效。坚持严格执法与教育引导、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强化责任与严格考核相结合,实现城市综合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4.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完善落实多部门联动协调机制、专项执法活动配合机制,形成职责明确、多方互动、密切配合、有效衔接的工作局面。

  5.全民动员、社会参与。大力宣传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呼吁广大市民主动参与城市管理,自觉学习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理解支持并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环境,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三、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响强烈的城市管理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在统筹上下功夫,在重点上求突破,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实现中心城区城市管理能力持续改进、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高、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城市管理行为更加规范,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公共环境卫生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道路环境。清扫保洁达到“七净四无”标准(即路面净、人行道净、路牙子净、水蓖子净、墙根净、树根净、电线杆净;无纸屑污物、无人畜粪便、无砖瓦石块、无瓜皮果核),视野范围内无裸露生活垃圾、白色垃圾、无乱堆杂物;大力推进机械化作业,增加机械化清扫保洁车辆,推广应用小扫路车、小电动倒运车等小型设备,2020年,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2022年达到90%以上。严格除雪要求,做到以雪为令,边下边除,雪停路净,清冰雪达到“四净”标准(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边石净、隔离带净)。

  2.整治生活垃圾。推行“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制度”,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压、满溢,清运做到垃圾不落地,车走地净,无遗撒、滴漏,确保环境干净整洁。完成一批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改造、建设,以街道、社区为单位,推进示范片区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拓展垃圾分类覆盖面。对餐厨垃圾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2020年,铁岭县(凡河新区)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银州区、铁岭县(经济开发区)各新增4个相关企业和4个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

  3.整治环卫设施。科学合理确定现有垃圾中转箱投放数量和位置,调整严重影响市容和行人通行的中转箱。开展生活垃圾收集站恶臭治理,增加垃圾清运频次,确保箱内垃圾不积存。定期对箱体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垃圾撒落、污水积存和明显臭味,减少在转运过程中的臭气、污水等二次污染。继续开展“厕所革命”,着力新建一批、改造一批、开放一批厕所。加大“找厕所”平台宣传力度,将全部公厕、开放内厕数据上传至该平台,让市民随时随地找到附近的公厕或开放内厕。

  4.整治突出区域。对交通沿线、背街小巷、市场周边、城乡结合部等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区域开展卫生大扫除,提升保洁质量,加强垃圾清理,落实管护责任人,加强保洁、垃圾运送等工作,做到无垃圾积存,无卫生死角,垃圾规范堆放。定期对人流密集区域和路段进行消毒。定期对农贸市场周边、垃圾收集站、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进行化学消杀,防制鼠类等病媒生物。2022年,完成环境卫生问题突出区域整治,彻底清除卫生死角,杜绝环境“脏乱差”现象。

  (责任单位:铁岭县人民政府、银州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二)市容市貌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户外广告标识。重点治理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公益变商业、严重影响市容和存在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及小区楼顶、墙体、落地、桥体、交通护栏、灯杆、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规范主次干道店招店牌设置。通过清理违规,控制数量,提升质量,使户外广告、牌匾设置“杂、滥、乱”的局面得到有效治理,形成设置有序、管理规范的户外广告管理新模式,提升城市形象。

  2.整治私搭乱建。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公共部位及街路两侧各类私搭乱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违法建设总数并建立台账。对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轨道交通、公交场站、燃气设施、供热设施、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消防通道等用地进行建设的;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通过治理,逐步建立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使城市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3.整治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要求,重点加强主要道路、窗口地区、校园周边等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与管理,强化占道加工、修理、洗车、烧烤等管理。准确把握不同时段、不同节点市民需要,适度放开节假日摊点设置、活动举办等营造节日氛围。确保道路整洁、畅通,实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的管理目标。

  4.整治露天烧烤、河湖垂钓。在凡河、柴河科学划定垂钓区域,开展执法巡查工作,坚决杜绝天水河、如意湖、莲花湖湿地周边露天烧烤和垂钓行为,杜绝市民随意丢弃垃圾破坏环境卫生。

  5.裸露土地绿化美化。继续实施城市裸露土地绿化覆盖工程,发挥城市绿地对减少城市扬尘、改善空气质量、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对城市公共部位、道路两侧、沿河、单位庭院、临时闲置土地等裸露地采取有效措进行绿化覆盖。对现有游园进行维修改造,补充植物景观,完善园林功能,营造绿色宜居环境。加快绿化苗木、花卉提档升级,对行道树、草坪进行补种,在重要节点建设简洁、新颖、大方的精品花卉、绿景造型。2020年完成驻跸园、惠丰广场、白塔园维修改造和主要街路绿化补种工程,对天水河两侧和新都市场周边进行补绿,完成裸露土地绿化1.3公顷,实现城市裸露土地全覆盖。

  (责任单位:铁岭县人民政府、银州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居住小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小区占用道路、绿地、楼道等公共空间乱堆乱放的杂物,整治随意倾倒的垃圾;整治长期占用小区公共区域、影响小区环境美观的“僵尸车”及占用消防通道、绿地草坪等乱停乱占的各类车辆;整治住宅小区楼道、墙面等现有的各类小广告;整治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内种菜和饲养家禽行为以及其他环境卫生问题。

  2.整治违章建筑。对全市居住小区内各类“乱搭乱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摸清违章建筑总数并建立台账;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的和擅自在建筑物顶部、底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建设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健全完善巡查发现机制,快速拆除、从严处罚新建违章建筑。2020年,集中整治居住小区内侵占公共资源、公共绿地的违章建筑。

  3.整治老旧小区。优化和完善小区各项公共设施,补齐功能短板,改造老旧管线,修整破损道路,补栽绿化植被,增添必要的停车、公共照明、健身器材等设施。改造后的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有效地控制外来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降低治安隐患,切实有效地为广大业主营造平安和谐的居住生活环境。2020年,完成2019年续建改造项目5个,共38栋楼、1457户,建筑面积17.63万平方米,全部实现封闭管理;逐步启动2020年改造项目31个、626栋楼、涉及居民32302户、364万平方米,改造完成后逐步实现封闭管理。

  4.提升物业服务质量。依照《辽宁省住宅物业星级服务标准》,遵循业主自治管理、专业服务、社区治理、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整治行业内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物业服务企业应公布办事制度、程序、期限,公布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易安居”投诉平台办结率90%以上;各类设施设备管理记录完整、准确;消防设施及器材完好,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无堵塞,警示标示齐全,对火灾、治安、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预案;小区监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完好、资料储存及时;合理规划停车位;小区绿化有专业人员管理,花卉、草坪、树木长势良好。

  (责任单位:铁岭县人民政府、银州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四)建筑施工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施工扬尘。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主要运输通道必须作硬化处理,保证道路通畅平整,并定期做好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建筑材料及构配件的堆放要按照总平面布局码放,材料码放安全整齐;施工现场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涂料等),应采取密闭储存或采用防尘苫布覆盖及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建筑工地应全面使用商品混凝土;开展扬尘作业时,指定专人落实洒水、喷淋、雾炮等防尘降尘措施。

  2.整治建筑渣土排放。施工现场要落实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筑工地大门内必须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废水沉淀池等设施,渣土装载高度不应高于栏板,落实专人对出场运输车辆的车体、车轮等进行冲洗,严禁出场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城市道路。

  3.整治现场围挡等临时设施。施工现场要做到封闭施工,现场围挡要做到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不得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外脚手架外排钢管必须刷漆,立面要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颜色宜为绿色或蓝色),安全网应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定期清理,保持清洁;施工现场临时设施、临时道路设置科学合理,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食堂、厕所、宿舍、淋浴室、活动室应整洁有序符合卫生要求。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铁岭县人民政府、银州区人民政府)

  (五)交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1.规范机动车文明礼让行为。行人通行流量较大的过街斑马线处设置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电子抓拍点,车流量较大的交通岗聘用公益岗位交通协勤人员,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礼让行人,引导行人遵守交通信号、行走斑马线。

  2.规范机动车通行秩序。建设城市交通智能指挥中心、组建铁骑警用摩托车队、增设智能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分析研判城市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对各类城市交通违法行为全天候抓拍,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通行秩序,全面提高城市交通拥堵快速分流疏导、道路交通事故远程可视化快速处理能力。合理渠化城市道路路口,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和效率。依据《辽宁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对两轮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外卖、快递电动车闯红灯、乱停乱放、逆向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效解决电动车非法营运、电动自行车源头、马路市场、违规占用挪用停车泊位等问题。

  3.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依据新的《铁岭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城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对中心城区30处停车场进行重新清理整顿备案,对非法经营的收费停车场进行集中深度清理、依法取缔关停,确保停车场设置科学合理,发挥出最大服务功能。对中心城区有条件施划停车泊位新增设的公共区域,及对原有陈旧停车泊位重新施划5000个停车泊位,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4.强化城市交通设施管理。完善主要道路交通信号灯“绿波带”智能管控系统建设;及时更换交通指示标牌;对合同期满后的交通隔离护栏,进行分期分段重新安装并规范管理;银州区广裕街道路两侧边石以上设置交通护栏,实行人车分离管理。科学设置新建设交通隔离护栏出入口,规范车辆、行人有序通行。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铁岭县人民政府、银州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铁岭市城市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实行领导小组联会议制度,定期听取汇报、调度进展、部署工作。属地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全年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分解工作任务,逐级逐项明确工作责任。其他县(市)区要比照市中心城区工作,分别制定行动方案,迅速掀起整治热潮,推动全市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领导小组将对县区整治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专题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给予批评教育、约谈乃至问责。

  (三)政策保障。将城市管理年工作作为重要内容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公共财政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积极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经营机制,把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牛皮癣治理等工作分片分区引向市场,实行公司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政府加强对市场的监管考核,切实提升城市面貌和居住环境。

  (四)宣传保障。发动居民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建立市民参与机制,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支持并参与城市管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管理年的重大意义,尊重社情民意,扩大公众参与,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管理年的良好氛围。

  附件1:

  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隋显利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

  李德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云波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田茂君    市政府秘书长

  陈孝峰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林  高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方  志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文哲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马铁军    市财政局局长

  王文林    市民政局局长

  王  利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周大禹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董克强    市住建局局长

  张  明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彦君    市水利局局长

  李福罡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君    市教育局局长

  王  磊    市商务局局长

  孙献儒    市文旅广播局局长

  李卓见    市卫健委主任

  董宇光    市国资委主任

  刘  库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孙  波    市信访局局长

  张贺轩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忠友    市委督查室主任

  王余利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崔大新    铁岭日报社社长

  刘秀娟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高  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张洪泉    铁岭县县长

  李铁刚    银州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副主任由方志、董克强、张洪泉、李铁刚、张贺轩共同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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