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公告

来源:铁岭市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06日

  广大消费者、各有关汽车销售企业:

  按照国家、省对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有关工作要求,经铁岭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25年铁岭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调整如下:

  1.铁岭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于2025年10月12日0时起停止实施。

  2.2025年10月11日24时前取得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申请资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不符合上述时间要求的,申请材料将被退回。

  3.个人消费者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材料,继续按照《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铁岭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