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1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要求,对铁岭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铁岭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规划年限:2021年-2035年
规划范围:包括银州区和凡河镇、腰堡镇、新台子镇,总面积357.83平方公里。同时依据行政区域划分原则和现有污水管网布置的情况,划分为银州区、凡河新区、铁南产业园区和官台工业园区4大排水区域。
二、规划环评工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铁岭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次规划环评依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铁岭市资源、环境特点开展工作,对规划区的规划范围、空间布局等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规划环评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陈智雨
电话:17640139605
四、规划环评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辽宁数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洋
电话:15542278180
五、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环评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联系人:陈智雨 Email:tljwcjk@126.com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