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5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市新梨线(沈阳界至南岭转盘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开奈线调兵山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5〕3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铁岭市新梨线(沈阳界至南岭转盘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5】224号)批准,《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铁岭市开奈线调兵山桥拆除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335号)批准。招标人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投资,建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铁岭市新梨线(沈阳界至南岭转盘段)修复养护工程及开奈线调兵山桥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工程位于省道新梨线铁岭调兵山市境内。路线起于沈阳界,终于南岭转盘,设计桩号为K16+697.7-K30+411.22,全长13.714公里。
该路段2016-2017年大中修,K18+650-K19+210现有路面结构为4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18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其余路段路面结构为10-13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15-40厘米水泥稳定碎石基层。目前该路段路面存在横纵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调兵山桥位于国道开奈线铁岭调兵山市境内,原桥设计荷载为汽车-15级,属于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桥梁,为保证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对桥梁进行拆除重建。新桥拟合原桥位,顺接两侧路基,桥梁全长26米,中心桩号为K118+576,与河道交角90°,两侧桥头引道共176米。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1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6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210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4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须含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2.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公路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或修复养护(独立桥梁或包含在路线合同内的桥梁),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①改扩建是指改建、扩建、改扩建;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但不包括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微表处、热再生、稀浆封层等预防性养护,下同。②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题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1.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6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1.7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lggzyjy.com/)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04月27日至2025年05月07日,每日0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http://www.tlggzyjy.com”,本次招标不要求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5.3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网站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投标人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铁岭市)》(http://www.tlggzyjy.com/)以及、《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ling.gov.cn/)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号
邮编:112000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4-72813077
招标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市府路17号
邮编:1120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4-72870091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远航中路25-1号(五楼)
邮编:110000
联系人:樊迪
电话:024-31695917-8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