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辽宁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规〔2023〕3号)相关要求,经过对铁岭经济开发区金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进行资料审核,拟对铁岭经济开发区金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申请变更办学地址事项做出许可决定,现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名称:铁岭经济开发区金轩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经济开发区东维涂料有限公司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范大林
校长:范大林
办学内容:四级、五级电工;四级、五级焊工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7269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