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07日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辽农办合发〔2023〕395号)、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铁岭市2023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市农〔2023〕147号)等文件要求,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现对我市相关验收合格项目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
在公示期内,如对验收合格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来信、来电要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及准确联系方式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79860322
来信地址: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