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调兵山市林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符合重新核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条件,予以公示。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进行反映或陈述,相关材料(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资质名称)上传至邮箱tlszjwspk@163.com。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4-72851661
联系人:张普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