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俗称“4555”补贴)办理须知

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06日

  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铁市人社通〔202461号)规定,我市已经开始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工作,具体内容如下,请悉知。

  一、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就业困难人员指因身体状况、家庭因素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范围为: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劳动力和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就业困难人员范围由省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二)办理流程

  1.登记失业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及时办理失业登记。线上渠道: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辽事通”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百度)等。线下渠道: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登记失业且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代办人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业务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不同类别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提供经年检后的《辽宁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

  3)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离婚人员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民事判决书》、未成年子女户口簿,丧偶人员提供《结婚证》《死亡证明》、未成年子女户口簿;

  4)现役军人配偶随军后无工作的提供经军队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手续、《军官证》及《结婚证》;

  5)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需提供优抚相关证明;

  6)烈属提供证明烈属身份的相关证明;

  3.审核认定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复审、审核,并在省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记载相关情况,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含公示5个工作日),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告知申请人。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及发放

  (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75元。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理流程

  1.登记就业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及时办理灵活就业登记(线上、线下渠道与登记失业一致)。

  2.申请补贴

  在我市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在省系统认定合格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可申请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初次申请补贴人员需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认定表》,并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功能)。

  、截止时间

  2025年度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截止时间为20251231日。如遇社保、医保、税务部门明确延长缴费时间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截止时间相应延长。

  四、有关问题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通过辽宁省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进行认定及发放。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开始时间以省系统核准享受补贴时间为准。

  2.对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人员,由本人承诺因各种原因发生的社保缴费退费情况,本人应及时联系申请社保补贴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并说明情况,已经领取社保补贴的要退回多补贴的部分。

  3.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终止时间以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准。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享受补贴终止时间以弹性提前退休时间为准,自愿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享受补贴时间以法定退休年龄为准。

  4.医疗保险一次性补缴的,申请人要向医保经办部门明确补缴起止月份,其申请补贴的月份应存在有效的医保缴费信息,否则不能申领补贴。

  5.终止领取社保补贴人员如需再次申领补贴的,需按流程重新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6.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执行过程中,若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铁岭县79860785

  昌图县75806699

  西丰县77814809

  开原市73626887

  调兵山市76862350

  银州区72888816

  清河区72186039

  开发区72697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