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5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辽委办发〔2022〕19号文)等有关文件要求,对“铁岭市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和安全管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就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通告概况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坚决遏制烟花爆竹安全事故,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有关要求,结合铁岭市实际,铁岭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关于做好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和安全管理的通告》。本《通告》主要包括禁止燃放区域和时间、集中燃放点设置情况、逐步缩减烟花爆竹零售市场、限制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措施等八部分内容。
禁止燃放时段:2025年1月22日(腊月二十三)至2月13日(正月十六)。
禁止燃放区域:铁岭县凡河镇、腰堡镇、镇西堡镇、平顶堡镇、熊官屯镇以及凡河新区,银州区,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除集中燃放点外)。
集中燃放点位置:1.凡河一号桥附近;2.万亩花海附近;3.铁岭西站南;4.龙山乡七里村影视基地西侧;5.龙山乡人民政府院内;6.新开道新市医院北侧停车场地;7.机电园区附近;8.开发区九年一贯制学校道路一线附近。
《通告》其他详细内容可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ling.gov.cn/tieling/hdjl/yjzj/2024112015580176345/index.html)查阅。
二、评估单位
稳评调查单位:沈阳寰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佳欣;联系电话:18102475764;电子邮箱:1018836392@qq.com
三、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通告》实施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四、公示说明
公众可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
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沈阳寰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