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3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辽政办〔2022〕4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要将政策解读回应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给予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推动政策解读工作创新发展。

       二、各级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本级政府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指导各单位提高解读质量,编撰好解读方案、解读材料,确保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报审、同步发布。各部门在向市政府报送政策文件时,同步报送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的解读方案审批表(见附件)。未附解读方案审批表的,市政府办公室予以退文。

       三、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建立政策文件解读版块,合理设置栏目,确保政策文件解读形式丰富,便于查询。

       四、市政府办公室已将政策文件解读发布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加大检查力度,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督促推动各级政府网站政策文件解读发布工作,真正做到让企业和群众能接受、广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附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方案审批表.doc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政策解读方案审批表

年   月    日

文件标题

文件类别

市政府规章  □

市政府印发的政策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文件  □

经市政府同意后由部门印发的政策文件  □

解读形式

(可多选)

文字解读□,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画□,H5□,领导撰稿□,专家访谈□,政策问答□,政务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其他_______

解读重点

背景依据□,目标任务□,工作进展□,范围期限□,主要内容□,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联系人、电话□,其他_______

备    注

解读责任

部门主要

负责人意见

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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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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