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铁岭凡河新区水环境污染问题整治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铁岭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2日

     一、整改任务

  第二轮督察指出,铁岭市委、市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凡河新区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铁岭市凡河新区污水管网破损严重,污水处理厂建成近10年没能正常运行,每日约有2万余吨生活污水直排,导致凡河水质恶化,凡河新区地下水严重超标。但该市长期不作为慢作为,相关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直至此次督察进驻前,才匆匆用9天时间建成1400米临时管线,将大部分直排生活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

  二、整改目标

  有效解决凡河新区水环境污染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铁岭市委、市政府定期研究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严肃追责问责,着力解决各级干部不作为、慢作为等作风顽疾。

  (二)采取提升截水闸、应急管线改造等污水截流应急工程措施,将溢流污水统一收集到污水处理厂。2021年年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完善性修复,并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2021年10月底前,委托专业机构完成凡河新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全面摸清地下水现状。

  (四)2022年11月底前,完成凡河新区污水管网改造。管网总长82.3公里,其中主干线长度6.6公里,次干线长度11公里,支干线长度55公里,支管长度9.7公里,增设污水提升泵站3座。

  (五)加密凡河黄河子断面水质监测频次,及时预警水环境污染风险,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六)认真落实河长制,全面做好河流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市委常委会会议共2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0次,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9次,其中,2022年至今召开市委常委会7次,市政府常务会5次,研究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压实了铁岭县和凡河新区管委会属地责任,配强凡河新区管委会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落实。对凡河新区管委会主体责任缺位问题涉24名市、县党员干部进行了追责问责。结合干部队伍作风整顿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思想认识、精神状态、担当作为、纪律。

  (二)采取了污水截流应急措施,在污水管网彻底改造完成前解决了污水溢流和直排问题,2021年10月10日凡河新区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黑龙江路至污水处理厂段正式投入运行;完成了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和完善性修复工作,凡河新区污水厂稳定达标运行。

  (三)已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凡河新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全面摸清了地质条件、地下水环境污染和地下污水管网情况。

  (四)凡河新区污水管网维修改造工程管网总长82.3公里,已完成管网铺设82.3公里,其中主干线6.6公里完成6.6公里,次干线11公里完成11公里,支干线55公里完成55公里,支管9.7公里完成9.7公里。增设污水提升泵站3座(其中,新建一体化泵站2座,维修改造泵站1座)。

  (五)加密了凡河黄河子断面水质监测频次,黄河子断面从2021年5月份开始平稳达标。

  (六)继续认真落实河长制,全面做好河流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一是落实凡河片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35人,其中市级河长1人、县级河长2人、乡级河长6人、村级河长26人,河长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二是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3号、第4号部署,签发铁岭市总河长令(第5号),市、县两级总河长签订河长制任务书,压紧压实责任;督促各级河长巡河履职,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定期通报各级河长巡河履职情况,年初以来,凡河流域各级河长已巡河1179次,巡河过程中发现并解决实际问题140余个。三是按照全市总河长会议部署,印发《2022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定期调度有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河道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年初以来,凡河流域共清理垃圾160余处、5400余立方米;开展河道“清四乱”攻坚行动,累计清理整治凡河河道“四乱”问题8个;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凡河新区排查出碍洪问题12个,目前已整改完成9个;编制凡河下游段河道治理规划方案,凡河及其支流“一河一策”方案(2021-2023),推动凡河片区治理保护工作;加强凡河片区取用水管理,累计封闭凡河新区自备井50眼。四是结合凡河新区水环境污染问题开展以案促改,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举一反三,查摆河长制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认真整改完善;制定《铁岭市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健全完善了河长制工作长效机制。五是落实“日周旬月季”河长制督查检查机制,具体问题每日调度;每周提醒基层河长巡河履职;每月开展1次河长制暗访检查,印发9轮河长制暗访检查通报,对发现问题要求相关地区、部门限期整改,其中凡河流域发现并通报问题1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从9月份开始,坚持每周开展1次暗访检查,采取“一问题一清单”通报相关地区、河长、部门限期整改,做到问题整改见地、见人、见事,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其中凡河流域发现的8个河道垃圾、畜禽粪污问题已全部整改。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正在同步开展河长制暗访巡查。

  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深入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已具备整改销号条件。此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达到整改目标要求。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市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8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