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铁岭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名录的公告

来源:铁岭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7日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铁岭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名录予以公告。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主动出示有效的实体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未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配合执法,并可以向铁岭市司法局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74998606。

  附件:铁岭市市本级行政执法人员名录.xls

  铁岭市司法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