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渗滤液积存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5日

  一、整改任务

  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渗滤液积存量达55万吨。抚顺、锦州等市多个垃圾填埋场均存在大量渗滤液积存、部分渗滤液渗漏外排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解决垃圾渗滤液积存外排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2022年年底前,完成2.2万吨垃圾渗滤液处理。其中,铁岭柴河0.1万吨(处理能力150吨/日,产生量80吨/日),开原市0.6万吨(处理能力100吨/日,产生量30吨/日),昌图县0.5万吨(处理能力100吨/日,产生量40吨/日),调兵山市0.5万吨(处理能力100吨/日,产生量50吨/日),西丰县0.5万吨(处理能力80吨/日,产生量40吨/日)。

  (二)加强垃圾处理厂运行监管,保证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新产生的渗滤液及时、安全、集中处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推动将渗滤液积存问题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下发多份文件进行部署,督促各地加强渗滤液处理工作。各县(市)区积极处理积存渗滤液,2021年4月至今全市共处理渗滤液19万余吨,截至目前全市6个垃圾填埋场现有渗滤液存量为0.56万吨,全部在调节池安全警戒线范围以内。

  二是铁岭中电环保发电项目于2021年底建成投产,推动各地将生活垃圾运至铁岭中电环保发电项目处理,减少渗滤液产生量,提高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昌图县、西丰县曾引入应急处理设施处理积存渗滤液,及时将渗滤液处理至调节池安全线以下。

  三是督促各地按环保相关规定做好环境监测工作,严禁渗滤液违规外运和渗漏外排,目前我市各垃圾场均聘请有相关资质单位开展了环境监测,无渗滤液外运和外排现象。

  四是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各地渗滤液积存问题整改情况督导,并印发通报,督促各地及时完成渗滤液积存问题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