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矿山恢复治理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5日

  一、整改任务

  矿山恢复治理不到位。按照《辽宁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2018-2022年)》要求,2018-2020年全省应完成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面积3.7万亩。2018年辽宁省未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2020年仅实施治理2.9万亩,未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二、整改目标

  2018年至2020年未治理的8150.93亩完成治理。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8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将2018年至2020年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未完成的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市,其中,沈阳37.54亩、大连1069.6亩、抚顺203.76亩、本溪299.61亩、丹东926.5亩、营口350.29亩、阜新338.83亩、铁岭4098.28亩、朝阳826.52亩。

  (二)相关市落实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用好国家鼓励政策,保障落实项目经费,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完成2021年度全省2.89万亩的闭坑矿山治理规划任务。同时,申报2022年全省2.4万亩的闭坑矿山治理项目财政预算,省自然资源厅和财政厅向各市下达2022年治理计划。

  (三)相关市完成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后,组织成果验收;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实地核查,并出具项目核查报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市自然资源局将2018至2020年政策性关闭、废弃矿山恢复治理未完成的治理任务4098.28亩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县(市)区,其中调兵山市3870.1亩,西丰县228.18亩。截至目前,4098.28亩治理任务均已完成主体工程及植被恢复,已完成省、市专家现场验收工作。其中2021年完成1637.53亩,2022年完成2460.75亩。

  (二)2021年铁岭市《环规》治理任务1122.2亩,实际完成治理任务3029.64亩(含2018年至2020年欠账1637.53亩),已完成省、市专家现场验收工作;按照《铁岭市2022年度闭坑矿山治理恢复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闭坑矿山治理总任务4738.66亩,将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县(市)区,其中,铁岭县1429.25亩、开原市141.55亩、调兵山市2973.31亩、昌图县194.55亩。

  (三)市自然资源局对相关县区闭坑矿山治理恢复项目,组织成果验收和实地核查,并出具项目核查报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