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公告(2019)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定于2019年9月27-30日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本次增殖放流活动任务来源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资金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19〕11号)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要求,根据《辽宁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放流时间:2019年9月27日8:30左右时开始。

  2、     放流水域和验收地点:清河水域(清河水库段、开原老城段)、柴河(柴河水库段、北大桥段)、凡河水域(铁岭新区段、凡河口段),辽河水域(药王庙段、平顶堡段)分别在现场验收并放流。

  3、     放流鱼苗供应单位:铁岭县腰堡镇绍更鱼种场。

  4、     计划放流品种、规格和数量:

  

品 种

规 格(个体全长)

数 量(万尾)

鲢、鳙鱼苗

〉12cm

156.8

根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相关规定,由省水产苗种局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小组到现场组织验收工作,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在2019年9月27—30日期间,禁止在放流水域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将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 冉宏波 024-79860325

举报电话:024-79860

铁岭市农业农村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