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10日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定于2019年9月27-30日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本次增殖放流活动任务来源于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项目资金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19〕11号)下达的计划和有关要求,根据《辽宁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 放流时间:2019年9月27日8:30左右时开始。
2、 放流水域和验收地点:清河水域(清河水库段、开原老城段)、柴河(柴河水库段、北大桥段)、凡河水域(铁岭新区段、凡河口段),辽河水域(药王庙段、平顶堡段)分别在现场验收并放流。
3、 放流鱼苗供应单位:铁岭县腰堡镇绍更鱼种场。
4、 计划放流品种、规格和数量:
品 种 |
规 格(个体全长) |
数 量(万尾) |
鲢、鳙鱼苗 |
〉12cm |
156.8 |
根据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的相关规定,由省水产苗种局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小组到现场组织验收工作,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在2019年9月27—30日期间,禁止在放流水域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将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联系人: 冉宏波 024-79860325
举报电话:024-79860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