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人口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请尚未进行普查登记的普查对象于2020年11月13日前,主动联系现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进行普查登记。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所在地普查机构咨询。

  铁岭县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78833250

  昌图县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75823262

  西丰县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74751877

  开原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73807008

  调兵山市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76869961

  银州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74829167

  清河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72115189

  开发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联系电话:18904103510

  铁岭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