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铁岭市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十二批)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铁岭市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汇总表(第十二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举报县市区

举报内容

重点关注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办理备注

1

LN2020LD0925TL01

开原市

2014年8月,“金钰堂洗浴”根据政府要求,将锅炉拆除,但至今三分之二的补偿尚未发放。

属实

经调查:自2014年以来,开原市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积极推动燃煤小锅炉拆改工作。2019年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拆改补贴工作的通知》(铁政办[2019]2号),明确了2016年9月前完成拆改,并经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承担。2016年9月以前开原市共有45户燃煤小锅炉业主(其中包含金钰堂洗浴)按标准完成拆改及档案申报,并经省、市审核通过,按照《铁岭市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6]41号)要求,45户燃煤小锅炉共发放补贴金额共计297.5万元。
由于开原市财政压力较大,开原市制定了分批发放计划,于2019年年底已将100万元补贴款按同等比例发放到各户,剩余197.5万元尚未放发。

开原市财政局将积极筹措资金,确保2020年年底前将剩余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2

LN2020LD0925TL02

昌图县

十年来,泉头林场工人王浩租赁昌图县昌图镇东张家村3组原村委会经营养猪场,该养猪场规模大约为5000头左右。养殖过程中,猪粪尿直接排放至附近的耕地内,导致村民的庄稼死亡,并污染地下水,导致附近村民的井水污染无法饮用。举报人曾向昌图县环保局、铁岭市环保局、国家信访局反映过,均未得到解决。(9月25日,有5个电话反映此问题)

部分属实

2020年9月24日,经昌图县环境保护局工作人员和昌图镇东张家村防疫员现场调查,该养殖场现存栏65头母猪,110头肥猪,120头仔猪,年出栏仔猪700头,肥猪300头。环保审批手续齐全。有300立方米储粪场1座,300立方米多级沉淀池一座。堆粪场内有约有20立方米干粪堆存。昌图镇政府有一台5吨吸污车,每半个月抽一次该养殖场的粪污,每次抽10多车,有2020年的联单记录。堆粪场粪污发酵后运送至泉头镇黄顶子村自家榛子园和昌图镇太阳山村自家林地还田。现场巡视养殖场周边,未发现粪污偷排痕迹。9月10日,昌图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对地下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昌图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粪污及时清运,同时做好转运记录。

 

3

LN2020LD0925TL03

昌图县

昌图县亮中桥镇杨木林子村6组周爱国养牛场将牛粪随意倾倒在马路上,异味扰民,且影响居民通行,并在夜间通过地下管道将牛粪、尿排放至亮中水库,污染水体。(9月25日,有2个来电反映此问题)

部分属实

2020年9月16日、23日,经昌图县亮中桥镇政府调查,该户是杨木村6组村民,紧邻村级公路,养殖27头牛,每天产生的粪污及时运送自家田间地头,公路上未发现倾倒牛粪现象。墙外管道为村级排水管道,并非该养殖户私自修建的排污管道,未发现养殖户有通过地下管道偷排粪污的痕迹。

要求养殖户对粪污及时清运,亮中桥镇政府加强日常监管。

 

4

LN2020LD0925TL04

银州区

四年来,小桥子电业局小区13号楼1单元一楼至三楼居民家中常年加工食品,产生油烟和异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不属实

此信访案件与信访LN2020LD0917TL01,LN2020LD0921TL05为重复案件,2020年9月18日19时银州区综合执法局二大队执法人员到达现场,经过逐户排查,走访,取证,并询问周边居民,此处并无加工熟食的厂家。此投诉案件情况不属实。

 

5

LN2020LD0925TL05

昌图县

两、三年来,昌图县老四平工业园区内的辽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每天夜间和周六、周日全天排放刺鼻气味气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9月26日,经昌图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该企业正常生产,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企业坐落于老四平工业园区,加工饲料添加剂氯化胆碱,该企业分两个车间,一个是水剂车间,一个是粉剂车间,主要原材料是三甲胺、盐酸、环氧乙烷。该企业有环评审批手续,有批复文件,有验收文件。粉剂车间生产时是全封闭状态,无气体排出室外,所有室内气体均为有组织排放。室内空气通过换热器进风口进入干燥滚筒、经过旋风除尘器由系统引风机排至水浴除尘箱除尘,再经过水膜除尘和喷淋塔吸收后排至大气。水剂车间废气由三级回收增加到五级回收,并采用活性炭吸附。该企业已于2020年5月11日委托沈阳同青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测,并出具了报告,报告有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中,明确对排气筒出口检测点位的氯化氢和三甲胺进行检测,氯化氢三次检测结果均为1.1mg/m3,三甲胺三次检测结果均未检出,达标排放。

要求昌图县环境保护局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依法处理。

 

6

LN2020LD0925TL06

铁岭县

举报人曾向辽宁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组反映隆宝山墓园内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厂,生产塑料、铝等制品时,产生异味气体,并将废水直排入辽河内,造成水质污染,影响附近居民生活。2020年9月23日,有检查人员到现场查看,未对企业进行处理,且污染现象更加严重。

部分属实

铁岭陈平再生资源回收加工有限公司,法人杨树森,该企业位于铁岭县阿吉镇陈平村,距离辽河直线距离约1公里,该企业于2015年8月全面停产。同年将厂房租给铁岭昕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主要产品为铝合金。
    9月16日,经铁岭县环保局调查核实,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更新维护生产设施。企业生产时产生废气通过引风机集气系统,经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符合相关环保要求。企业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有清运合同和记录,不存在废水直排辽河现象。由于铁岭昕鑫合金材料有限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不具备监测条件。铁岭县环境保护局要求该企业必须经环保部门环境监测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关于投诉人反映的“企业污染更严重问题”,9月27日,铁岭县环保局再次到该企业现场检查,企业仍处于停产状态。经与企业负责人核实,企业为保障符合监测条件,分别于24、25日个别时段对更新维护后的设备进行了单机短暂调试,9月25日已调试完毕,并非正式投产。

铁岭县环境保护局将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监管,一经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7

LN2020LD0925TL07

西丰县

六年来,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西丰县环保局人员关系冻结,导致执法队伍被压缩,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降低,从而导致执法力度不足。且存在无法按时开资,现借现支现象。西丰县至今尚未严格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环保部门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后经费安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属实

经查1、西丰县监察执法编制12人,在编人员11个(其中:工人2人,无执法资格)受市级垂改影响,现有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而且不能补充人员。2、西丰县环保局职工53人,全额拨款12人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平均额拨付经费,差额拨款9人、自收自支32人未纳入财政预算,人员经费向政府借款。

西丰县将严格按照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垂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垂改工作,待铁岭市三定方案确定后,按方案要求严格执行。

 

8

LN2020LD0925TL08

银州区

十年来,柴河水库与辽河之间水域有大量市民电鱼,网鱼,投放地笼子捕鱼,导致鱼群被严重破坏。举报人认为河长制未起到实际管理作用,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属实

2020年9月26日银州区农业农村局接件后立即到达柴河银州区段进行现场检查,对柴河枫情水岸段进行打捞。发现确有利用地笼子捕鱼现象,反映情况属实。

银州区农业农村局立即组织工作人员9人对周围水域进行彻底打捞,共计打捞没收地笼子12个,渔网3个。下一步银州区农业农村局将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加强巡查频次和力度,实施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9

LN2020LX0925TL09

铁岭市

铁岭市各县(市)区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混编混岗,工人身份参与执法等问题,导致在辽宁省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很多人因为身份问题原因,没有晋升机会。

开原市:开原市环境保护局存在混编混岗问题。因近年来,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编制冻结,无法扩招,加之混编混岗,导致环境执法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工人身分因政策问题无法转变,导致工人参与执法问题较为突出。
调兵山市:1、存在混编混岗现状。受编制批文限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约,为完成实际工作需要,造成大部分人员混编混岗工作。2、我市无工人身份执法问题。
西丰县:1、混编混岗问题:因机关编制人员较少,相关业务股室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所以采用混编混岗工作模式。事业人员中有26人在局机关业务股室工作。2、工人身份执法问题:存在混编混岗情况。因生态环境系统垂直改革,编制冻结,无法扩招,加之混编编岗,导致环境执法工作力量严重不足,导致工人参与执法问题较为突出。
铁岭县:混编混岗情况。我县环保系统于2015年末实施冻结,人员只出不进,客观上造成全系统人员逐年减少。为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只能全员参与执法等工作。有2人涉及工人身份参与执法问题。
清河区:因为工作原因存在混编混岗问题,环保系统垂直改革以来,人员只出不进,新生力量没有得到补充。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编制问题,人员没有得到任何补充,只有维持混编混岗状态,并已无法应对当前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工作强度。
昌图县:事业单位人员抽调在局机关或其他岗位,混编混岗问题属实。受编制批文限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制约,为完成实际工作需要,是造成混编混岗工作的实际原因,存在工人执法和工人身份无法晋升问题。

开原市:开原市将严格按照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垂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垂改工作,待铁岭市三定方案确定后,按方案要求严格执行。
调兵山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规定执行。
西丰县:西丰县将严格按照铁岭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垂改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垂改工作,待铁岭市三定方案确定后,按方案要求严格执行。
铁岭县:待环保体制改革完成后,公务员逐步补充调整,解决混编混岗问题,并逐步规范执法队伍,彻底解决执法人员身份问题,由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将涉及工人身份参与执法的2人调离执法岗位。
清河区:该问题目前无法解决。
昌图县:恳请上级部门在县级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垂改过程中,尽快帮助协调解决人员增设编制、执法工人的身份和晋升问题,避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出现断层,从实际出发适应新时代环保的执法工作,有力推动机构改革成果。

 

10

LN2020LX0925TL10

调兵山市

法库县吉祥街夏堡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于2018年开始投产,但至今未按照《关于辽宁省铁岭市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调兵山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拆迁承诺书》履行搬迁承诺,仍未将厂界800米以内的搬迁,生产过程中产生异味扰民,影响附近居民生活。(9月25日13名村里联合签名举报)

部分属实

该案件与第一批受理编号LN2020LD0914TL04为同一案件。   
    问题一:举报人反映的企业全称为国投生物能源(铁岭)有限公司,位于调兵山市北工业园区内,始建于2017年,法人代表柳树海,年产30吨燃料乙醇,环保手续齐全。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问题二:调兵山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辽宁省铁岭市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及调兵山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卫生防护 距离范围内居民拆迁的承诺函》(调政函字[2017]17号)规定,“根据《辽宁省铁岭市年产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位于调兵山市新能源产业园区内,根据《调兵山市新能源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800米,园区执行该规划卫生防护距离控制要求。在此防护距离范围内禁止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现有的环境敏感目标予以搬迁。”
    2017年,辽宁省产业调整重点项目燃料乙醇落户我市后,铁岭、调兵山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涉及民生领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提早安排相关部门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环评敏感目标进行了调查和走访,该区域内共涉及17处建筑物(其中调兵山市辖区1处、沈阳市法库县辖区16处),均不属于《调兵山市新能源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确定的符合条件需动迁的敏感目标(居住区、学校、医疗机构)。

问题一:9月16日,调兵山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国投生物能源(铁岭)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当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现场有异味。企业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根据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2020年8月20日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企业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于2020年9月16日对国投生物能源(铁岭)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根据辽宁省铁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企业无组织废气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问题二:2019年,该项目周边部分承包经营及种、养殖户和一些无合法审批、登记的违章建筑业主持《调兵山市政府关于项目的搬迁承诺函》多次到省、市、县上访,要求动迁。针对此上访问题,调兵山市政府以及信访、环保、住建部门一直积极、认真接待,耐心宣传解释相关政策。
    2020年6月8日,董志洪副市长带领相关部门亲自接访,对上访人要求征收动迁问题作出答复,需上访人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据,确定为敏感目标(居住区),市政府方可统一规划动迁。至今,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未接到上访人提供的合法有效的房产、土地、非经营性用房等证明材料。下一步,我市将密切核实、关注相关情况,若上访人能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据,且在卫生防护距离800米以内,市政府将统一规划动迁;若上访人不能提供相关合法有效证据,并经上访人同意,市政府将按违章建筑标准予以规划动迁。